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对漳泽水库销售工业用水征税问题的批复: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2月7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对漳泽水库销售工业用水征税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流发〔1994〕27号  1994年12月7日  执行 =正文= 长治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长国税流字〔1994〕第16号、第22号请示悉。关于漳泽水库管理局销售工业用水如何征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通知中“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2月7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对漳泽水库销售工业用水征税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流发〔1994〕27号  1994年12月7日  执行 =正文= 长治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长国税流字〔1994〕第16号、第22号请示悉。关于漳泽水库管理局销售工业用水如何征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通知中“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
(没有差异)
28,318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