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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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2年7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  2022年7月18日  施行 2023年3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3年3月30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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