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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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2年7月2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2〕726号  2022年7月29日  执行

正文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上市、转股、赎回、回售、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可转债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办理行为,建立简明清晰、高效易行的指南体系,明确业务办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一部分

1.1 信息披露事务

  为规范本所主板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业务办理行为,明晰业务办理程序,提高本所工作透明度,做好上市公司服务工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一)信息披露平台

  上市公司应当使用本所信息披露业务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本所技术平台)的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以下简称业务专区)提交信息披露申请,业务专区的登录方式(见附件1)。为确保上市公司在网上业务中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保障网上业务的安全性,本所向公司发放“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用于本所面向上市公司开放的各项网上业务,如网上信息披露申请、网络投票等。上市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使用数字证书办理业务的行为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办理与数字证书相关的业务,如申领、挂失、冻结等,可以向本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出申请,相关的办理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网站:http://ca.szse.cn

  (二)信息披露方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为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公司应当通过本所技术平台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将公告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本所,并通过本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统称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

  其中,直通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将应当对外披露的信息通过本所技术平台直接提交至符合条件媒体进行披露,本所事后进行形式审查的信息披露方式。非直通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提交的公告经本所形式审查后提交给符合条件媒体的信息披露方式。

  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方式,最近一期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的上市公司除外。如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薄弱、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受到市场广泛质疑、拒不配合监管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情形的,本所可将其调出直通披露主体范围。同时,部分公告因涉及业务参数录入等原因,仅能以非直通披露的方式披露,上市公司可通过查询公告类别判断相关公告能否直通披露。

  (三)信息披露申请的提交时间

  1.直通披露的提交时间

  交易日 6:00 - 8:00:上市公司仅能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上市公司在交易日 6:00 - 7:30 完成公告提交,本所技术平台于当日 7:30 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至符合条件媒体披露;上市公司在交易日 7:30 - 8:00 完成公告提交,本所技术平台实时发送相关公告至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交易日 8:00 - 11:30:上市公司仅能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上市公司在前述时段完成公告提交,本所技术平台于当日 11:30 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至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交易日 11:30 - 20:30:上市公司可提交拟披露日期为次一日(节假日除外)或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上市公司在 11:30 - 15:30 完成公告提交的,本所技术平台于当日 15:30 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至符合条件媒体披露;上市公司在 15:30 - 20:30 完成公告提交的,本所技术平台实时发送相关公告至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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