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9年10月20日 民政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的通知 民办函〔1999〕114号 1999年10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财社字〔1999〕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10月20日 民政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的通知 民办函〔1999〕114号 1999年10月20日 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财社字〔1999〕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