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1994年2月5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21号  1994年2月5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号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