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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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6月13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62号 1994年6月13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29号《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