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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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4月19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 晋税征发〔1994〕24号 1994年4月19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1号“《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通告》印发给辖区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所有商业零售企业。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