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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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月8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5号 1994年1月8日 执行
正文
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93〕国税发〔1993〕151号《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