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交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4年5月20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交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25号 1994年5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14号《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交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4年5月20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交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25号 1994年5月20日 执行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14号《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交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