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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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0月1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4〕13号  1994年10月1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0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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