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1995年2月28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出口退税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5〕14号 1995年2月28日 执行
正文
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来函收悉。经审核,外经贸部业以〔19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236号批准你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有关证件齐备,同意由所属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在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有关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请按照出口企业的要求,单独设帐核算进出口业务,指定专人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家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