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5〕73号 2015年9月10日 执行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