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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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4年5月16日 太原市物价局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7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