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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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2年7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2022年7月8日  执行

2025年3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2025年第59号  2025年3月24日  废止

正文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07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自2022年7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全额留抵退税政策扩大至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根据现行规定,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提出申请退税。考虑到自7月份开始,将新增较多纳税人办理退税。因此,为有利于纳税人更快获得退税,参照今年4—6月份做法,延长今年7月份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限,即纳税人在7月最后一个工作日(7月29日,含本日)之前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二、延长7月份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是否面向所有纳税人?

  所有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不限于新扩围的批发零售业等七个行业的纳税人),如果计划在7月份申请退税的,都可以在7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进行申请。

  三、7月以后还可以继续申请留抵退税吗?

  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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