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历史沿革
2014年5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0号 2014年6月26日 施行
正文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深入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在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等11个涉税文书报表,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第二批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序号 | 名称 |
---|---|
1 | 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
2 | 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表 |
3 | 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申请审核表 |
4 | 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
5 |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 |
6 |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 |
7 | 作废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表 |
8 | 外埠纳税人经营地销售货物申请查验报告表 |
9 | 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
10 | 发票购票特批申请表 |
11 | 发票退票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