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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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1年2月10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  2021年2月10日  执行

正文

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档案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委、局),深圳市档案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深圳、广东省(市)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2019年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截止目前,第二批14家企业完成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试点工作中形成了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各单位应当结合第二批试点企业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企业“以点带面”示范效应,指导试点名单外的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

  附件: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

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1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北京神州数码科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 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5 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公司
6 曹妃甸港智能集装箱运力有限公司
7 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8 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 西域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10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11 南京九洲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1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14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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