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19年1月26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宗发〔2019〕2号 2019年4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于2019年4月1日起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提取码:17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