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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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9年1月26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宗发〔2019〕2号  2019年4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于2019年4月1日起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提取码:17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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