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14年4月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房〔2014〕53号  2014年4月9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自本合同示范文本颁布之日起,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

  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1.《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提取码:64gj

  2.《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提取码:77au

合作伙伴